江苏神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知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修正)节选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七十三条 【内幕交易的禁止】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知情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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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钟泄景俜种逡陨瞎煞莸墓啥捌涠?、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ㄈ┓⑿腥丝毓傻墓炯捌涠?、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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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と喽焦芾砘构ぷ魅嗽币约坝捎诜ǘㄖ霸鸲灾と姆⑿?、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鋈?、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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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内幕信息】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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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居涤弥饕什牡盅?、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镜亩?、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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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span>
?。ㄒ唬┑ザ阑蛘咄ü夏?,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ǘ┯胨舜?,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ㄈ┰谧约菏导士刂频恼嘶е浣兄と灰?,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ㄋ模┮云渌侄尾僮葜と谐?。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欺诈行为】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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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淳突У奈?,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ㄎ澹┪踩∮督鹗杖?,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么ッ浇榛蛘咄ü渌绞教峁?、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ㄆ撸┢渌ケ晨突д媸狄馑急硎?,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禁止违规资金入市】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买卖股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报告禁止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